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执行一宗健康权纠纷案件中,赔偿义务人赵某认为伤者也有过错,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款1.8万元。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并主动交了法院罚款1000元。
自觉“委屈” 被执行人“潜水”赖债
2020年7月,在东莞市厚街镇的某橡塑制品公司工作的男子赵某因工作琐事,与工友罗某发生斗殴,导致赵某受伤入院治疗。事情发生后,经当地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后罗某被治安拘留10日。
2021年2月,伤者赵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罗某要求索赔。法院一审判决罗某需赔偿赵某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1.8万多元。判决下达后,罗某没有上诉。但该判决生效后,罗某并没有主动履行。
2022年4月,伤者赵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致电被执行人罗某,但罗某不接电话。执行法官遂以发短信的方式告知罗某本执行案件的情况。几天后,罗某回复法官短信,认为系赵某先动手引致双方斗殴,事后赵某要求赔偿15万元过高,才导致治安调解不成,自己已被治安拘留10日,故不应再作赔偿。执行法官向罗某发送短信向其释明应当依照生效判决赔偿赵某医药费。但罗某未再回复,亦未再接听电话。
法官耐心释法 被执行人履债并交罚款
经查,罗某名下登记有一台日产牌小汽车,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车下落不明,法院对该车辆作登记查封。赵某表示愿意出资赏金2000元,法院遂发布寻找该车辆的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发出后不久,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该车辆停放在我市常平镇某商住楼地下车库。执行法官立即赶赴现场,成功控制该车辆。执行法官拨打罗某电话,要求他尽快到场处理。罗某到场后,仍然表示不服法院判决。
罗某说了很多表示委屈的话。执行法官并没有打断他,而是给了充分时间给他陈述其意见并认真地听,然后非常耐心地给他说法释理。罗某终于理解和接受了法院生效判决,同意筹款履行债务,并承认自己之前拒不履行的错误。日前,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考虑到罗某此前的拒执情节和认错态度,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罗某拿到罚款决定书后,当场主动缴纳了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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