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律咨询:18002656710

重庆勇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3MA605KYG72):
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卓骏润滑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勇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重庆勇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承诺书(被告)等应诉材料。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7000元及利息(以货款57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利率从2019年9月14日暂计至2022年5月17日为270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桥头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法律咨询:18002656710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