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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灼华(公民身份号码:4419001985****5852):

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峰与被告莫灼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莫灼华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承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送达回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414720元及利息人民币11158元(该利息以414720元为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从2022年1月1日起暂计至2022年6月23日,实际计至被告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4时2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桥头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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