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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东莞一男子却以各种理由骗取了82岁高龄的邻居老人130多万元,最终锒铛入狱。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新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卢某新虚构治病、结婚、做生意、虚假房产证抵押、办理银行贷款等事由,多次到同村的82岁高龄被害人卢某孙家里借款,实则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经统计,累计骗取了卢某孙约215万元。
被告人卢某新对被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解称其行为仅是向被害人借钱不是诈骗,指控的215万元包含了利息,具体本金及利息是多少已记不清楚,他认为大概累计本金有50万元至6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始,被告人卢某新为了满足赌博及个人挥霍所需,虚构治病、结婚、做生意等事由向被害人卢某孙借款,卢某孙基于信任而多次向卢某新出借现金。其间,卢某新向卢某孙提供一本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作为抵押,同时又伪装向银行贷款归还借款,并通过写借条、写保证书等方式骗取卢某孙信任,继续从卢某孙处骗取借款。经查实,截至开庭,卢某新共计骗得本金130多万元未能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但指控的数额不当,予以纠正。
最终,被告人卢某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卢某孙131.35万元。
日前,被告人卢某新不服一审判决,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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