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欣通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08TN4P)、吴桂洲(公民身份号码:4405241963****5854):
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美鑫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佳欣通信有限公司、吴桂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深圳市佳欣通信有限公司已不在原址经营、吴桂洲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承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送达回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深圳市佳欣通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60350元及利息。(利息以6035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计算,暂计至2022年6月16日为1967元);2.被告吴桂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律师费6300元、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4时2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桥头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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