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律咨询:18002656710

姜明宇(公民身份号码:2301842000****3376):

本院受理原告邓颖之诉被告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明宇、广州中联创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姜明宇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承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追加被告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送达回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7000元(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暂计至2022年6月9日,实际计至被告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之日止);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开庭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时2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桥头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法律咨询:18002656710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