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拟招录一批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体能素质,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优先;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往届生须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包括笔试、打字测试、面试。
2.体检及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3.报名材料:
(1)本次招录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填写《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上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字(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报名表需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4)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需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于2023年3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gk8610@126.com;另,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人员主要信息登记”(扫描附件2二维码)。上述附件和材料均成功提交才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另行短信通知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人员将采用购买服务的用工形式,由我院统一管理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参照我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2.在招录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且在报名表中所留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0769-88677008。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66号。
附件1: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主要信息登记(二维码)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6日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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