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如果发生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又是向哪个法院起诉?起诉的费用是多少?下面深圳律师网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向法院起诉的程序?
一、首先,要了解一下向法院起诉的条件?
日常生活中纠纷各式各样,五花八门。但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即使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向法院起诉也是有相应的条件要求,只有满足相应条件,法院才能受理。向法院提出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能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故只有符合上述起诉的条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其次,确定被告(你是要告谁?)
被告是谁?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你后面的诉求能否实现,如果被告告错了,法院查明后显然会驳回原告起诉。实践中各法院经常会碰到一些案件,原告告错人了,那法院将直接驳回起诉。那原告只能重新确定被告,重新起诉,那耗时耗力。因此确定被告这个环节非常重要。
那么被告如何确定?这个无法一概而论,因为各类纠纷种类繁多,五花八门,这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诉讼参加人章节的规定。如对被告仍存疑问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定。
三、再次,确定管辖法院(向哪个法院起诉)
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由哪个法院管辖?全国这么多法院,并不是任何一家法院都能受理你的案件。如果选择错了法院,法院将会以没有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即使当时法院受理了,后面被告仍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即你的案件由哪个地区的哪个层级的法院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由上可知,绝大部分的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只有特殊、重大的案件才是由中院、高院、最高院一审。
(二)地域管辖
1、一般来说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如果是合同类的纠纷,还可以由合同履行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其他。此外还有很多特殊的情况,在此无法一一列举,具体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管辖章节的规定。如对管辖权仍存疑问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定。
四、从次,确定起诉状诉讼请求及起诉状其他内容
1、确定了被告和管辖权后,接下来就需要确定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你要求法院处理的具体要求,是案件最关键的一环。因为法院审判的原则是不告不理,你诉请什么,法院就审什么,你没起诉的,法院则不予处理。所以确定诉讼请求一定要慎之要慎。
同时诉讼请求如何确定?你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等?这不好一概而论,同样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如对诉讼请求有疑问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定。
2、起诉状的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状要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简要陈述即可,很多人在那长篇大论,没有必要,具体的内容可以当庭发表。如不知起诉状如何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起诉状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
五、最后,确定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证据也是是案件成败的关键,所以作为原告在准备起诉时,还要整理好自己的证据。并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副本,向法院提交证据只提交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管,并在开庭时要携带证据原件以供法庭和对方核对。
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具体交什么证据,同样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诉讼请求来确定。但举证的原则是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和反驳对方的主张来进行。
要切记的是,案件证据不在多,在于精,能达到证明自己的主张即可。有些当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以为证据交的多对自己就有利,熟不知有些证据反而对自己不利。所以如果对证据该不该交,把握不准的话,在提交证据前最好是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后再确定证据提交。
六、确定是否要做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暂时冻结对方的资产,以避免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资产的行为。
如果要做财产保全的,可以同时准备好《财产保全申请书》。视情况看做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中财产保全。
七、正式起诉立案
上述资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一)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交如下资料
1、起诉状(起诉状中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
2、原被告主体资料,一份(主体资料即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公司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信息);
3、案件证据,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同时要附证据清单;
4、法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如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清单等)。
(二)立案的方式
立案的方式有现场立案和网上立案两种,而且现在因疫情等因素,法院都建议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立案,如果现场立案的话,要提前预约,没有预约的话一般不接受现场立案。
1.现场立案。顾名思义,当然是携带好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现场提交资料立案。
2.网上立案: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开设了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立案。 可以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网上申请立案。
3、广州法院如何网上立案?可以点击https://www.075564.net/hyjt/znwy/1488.html了解。
广州法院网上立案多久审核?一般来说,网上提交资料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审核完毕,如审核后认为材料不全的,会要求在指定期限内补充,在当事人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核时间。当然有些法院因为案件多,如果未在该时间内审核的,可以联系法院。
(三)立案程序
1、法院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资料后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现在法院都推行诉前联调措施,能调解解决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是如果你要求做财产保全的,则建议不同意调解,待保全后再调解不迟。
3、如调解无效的,法院正式立案的,会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诉讼费交费通知书,收到该通知书后,原告切记一定要要七天内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如果逾期未交的,法院将会按撤回起诉处理。
(三)应诉阶段。
1、法院在正式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
2、被告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同时被告应当在举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收到被告的证据后同样应当送达原告。
4、各类文书送达完成后,法院则会排期开庭,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八、庭审程序。
1、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开庭传票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原告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庭审的流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下来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辩论终结,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3、法庭会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庭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并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笔录签字确认。
4、庭审后,如认为对庭审的意见还有补充的,可以庭审向法庭提交代理词。
九、判决阶段。
1、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法庭将依法判决,判决书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2、切记,当事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务必要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否则视为认可判决结果,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是对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上诉。
十、审理期限
1、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十一、起诉的费用
1、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原告需要向法院预约案件受理费,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还要预约保全费。受理费及保全费的金额以法院的交费通知书为准。
2、受理费及保全费的最终承担:则是根据案件的最终结果,按胜诉比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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