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东莞市灿展五金电子有限公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东莞市灿展五金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俊旺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东莞市俊旺电子有限公司已不在原址经营,开庭地点为本院桥头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法律咨询:18002656710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