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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出现前述情形,通常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较大,转为其他程序审理是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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