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规定,禁止注册的商标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与国家名称、标识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包括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商标。
与外国或国际组织名称、标识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包括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包括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商标,含有政治敏感词的商标,以及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不文明用语等。
仅表示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商标:如“手机”牌的手机,“制冷”牌的空调等。
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标。
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如普通企业申请注册“小米”商标,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
侵犯他人权益的商标:如侵犯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等。
此外,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总之,在申请商标前,申请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所申请的商标不属于禁止注册的类型,并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同时,选择可靠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也是非常重要的。
  

Copyright ©壹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