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韩国商标法于1949年11月28日颁布,历经十几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于2002年12月11日完成。
1、韩国商标法于1949年11月28日颁布,历经十几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于2002年12月11日完成。
2、韩国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
3、商标注册的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
4、韩国过去一直采用的是本国分类,从1998年3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韩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并且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马德里协定书》缔约国。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属下的专利署。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所需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护照即可);
3、申请人地址(申请人为法人的申请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4、清晰的商标图样;
5、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
 
流程
1、商标设计——注册韩国商标申请之前自行设计商标。
2、商标查询——查询服务(免费);也可以是客户自助查询,也可以是专门人员查询。提供简单的商标查询报告
3、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韩国知识产权局。
4、商标受理——商标注册处发给申请人一个受理编号的回执。(能申请当天收到韩国特许厅的受理通知书)
5、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
6、商标公告——商标审查通过便刊登公告,为期3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7、商标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商标异议不成立的,或商标注册成功的。正常情况下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为12-15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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