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53、54号通告的要求,在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的前提下,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保持社保经办服务正常开展,确保业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下降,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保经办服务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希望大家减少出门
通过互联网等非接触式途径或延后办理社保业务
静“莞”战疫,一定能赢!
我市大量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已实现全流程网办,群众可直接点击附件中的网办地址跳转办理,建议充分利用网上办理渠道自助办理全流程网办事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安排充足人手,保证业务正常审核,尤其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将优先审核办理。
我市已支持部分社保经办服务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群众可直接点击附件中的网办地址跳转办理,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统一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以短信通知群众办理结果。
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减少人员流动的部署,社保经办机构临时调整窗口办理的事项清单,只保留紧急业务的窗口办理方式。对于属“全市通办”范围的服务事项,建议就近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我市暂停所有非必要流动期间,对于清单内的“延后办”业务,建议延后办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无时间限制。
在我市疫情防控全面升级期间,可能会给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带来不便,恳请大家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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