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积极通过诉前调解,促成某国有银行与一家在莞投资的台商企业在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达成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17年3月份,来自中国台湾的黄女士到东莞投资开办某电子科技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4月向某国有银行申请小微企业一年期贷款56万元。2020年初,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某电子科技公司订单下降,资金回笼缓慢,无法按期足额向银行偿还贷款。借款到期后,该公司仍拖欠银行本金2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等。
2022年4月,该银行就双方产生的纠纷向松山湖法庭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松山湖法庭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调解员吴敏珊办理。
吴敏珊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黄女士了解情况。“前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公司的现金流较为紧张,但现在公司已经逐步走出了困境,订单也在逐渐增加了。”在沟通过程中,黄女士向吴敏珊表示,希望银行能给予一定的宽容期限。
为确认该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2022年5月4日,吴敏珊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状况,查看公司的实际订单。
“公司正常生产,订单也比较多,只要给予时间定能清偿所有债务。”在走访企业后,吴敏珊认为该公司的真实情况确实如黄女士所言。于是,她转变调解思路,从银行方面着手,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向银行讲解我市出台的涉新冠肺炎疫情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和措施,取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该银行最终同意将黄女士和某电子科技公司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
2022年5月12日,吴敏珊邀请黄女士及该银行负责人登陆广东诉讼服务网线上调解平台,与松山湖法庭法官连线,在线上进行司法确认。
“短期还款压力少了,我们更有信心将企业办下去。”调解成功后,黄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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