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公示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填报方式 第一,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企业也可通过本地政府相关政务网站访问。 第二,手机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第三,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 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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