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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详见附件1)及市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正在制定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的预算,为能准确掌握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项目申报意向,合理分配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率,现向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公开征集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项目申报意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申报意向项目范围

  (一)事后奖补类

  1.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2.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3.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4.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

  5.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资助项目

  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资助项目

  (二)事前资助类

  1.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

  2.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

  3.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

  4.知识产权宣传及(人才)培训项目

  5.工(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

  6.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

  7.商标品牌培育推广项目

  二、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拟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等。关于以上14个项目的申报主体要求、申报流程、资助标准、建设任务等相关信息,可参考2022年我局已执行实施的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申报指南(见附件2),具体以我局后续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征集方式

  (一)事后奖补类项目。请有意向提出申报的单位,根据自身单位情况,合理预估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较大可能向我局申报事后奖补的项目及其数量,填写《2023年事后奖补类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及其分表》(见附件3)。

  (二)事前资助类项目。请有意向提出申报的单位,根据自身单位情况和申报意愿,填写《2023年事前资助类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4)。

  以上表格请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件方式前报送至dg426@qq.com邮箱。

  附件1: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pdf

  附件2:2022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相关申报指南.zip

  附件3:2023年事后奖补类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及其分表.xlsx

  附件4:2023年事前资助类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 林小姐,联系电话:2698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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