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撤销
商标被撤销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如果注册商标成为了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三年不使用: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被称为“撤三”。
商标争议:如果商标注册后存在争议,例如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或者商标本身缺乏显著性等,那么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会根据他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
恶意抢注:如果商标注册人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该注册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其他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例如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或者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其他行为,都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被撤销后,商标注册人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该商标也将成为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严格遵守商标法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自己的注册商标,避免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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