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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4件“正泉茂”系列商标评审案件,商标局发挥巡回审理工作优势,在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理局(以下简称“泉州市监局”)的协同支持下,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解决了困扰老字号家族企业长达十几年的商标纠纷问题。

  “正泉茂”系列商标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是双方当事人家族传承使用的字号和商标,最早可追溯至清咸丰年间。为了帮助双方当事人彻底止诉息讼,促进家族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扬,商标局评审八处组成合议组,仔细梳理案情,在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确定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并需要合议组指导形成和解方案后,赴福建泉州对“正泉茂”系列商标评审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合议组抵达泉州前,泉州市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主动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初步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鼓励他们积极配合合议组的工作。合议组抵达泉州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了案前调解谈话,围绕合议组确定的焦点问题,双方初步就“互相许可对方使用商标、撤回待审案件申请、不再针对对方商标启动新的程序”等和解内容达成共识。随后,合议组对双方当事人经营的店铺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了解双方当事人重点关注的核心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之后,合议组将初步和解方案反馈至双方当事人,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开始出现利益拉扯和意见反复,合议组结合案情本身和实地调查情况,不偏不倚,秉持公正,对诉求明显超出合理合法限度的一方晓以利害,最终,经合议组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在泉州市监局的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在和解协议中,合议组为双方当事人既有案件的撤案、商标许可、备案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也为双方今后商标注册范围、启动商标授权确权维权程序限定了清晰的边界;不仅使现有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更为双方权利的长期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契约保障。目前,双方当事人提出撤案申请的案件8件已经结案、6件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已审核通过,其余2件撤案申请、5件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正在加快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还将对2件商标签订两年期无偿许可使用协议,并互相承诺不再在核心商品上申请注册近似商标、不再对对方已申请注册的共计44件商标启动异议、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等商标授权、确权程序或行政投诉、民事起诉等程序,双方当事人长达十几年先后20余件商标纠纷彻底定分止争。

  “正泉茂”系列商标案件的巡回审理与调解工作,体现了商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商标评审工作理念,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商标巡回审理便利当事人、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节约行政及司法资源的优势,实现了由个案的“解决得了”向系列案件的“解决得好”转变,由个案的“胜负裁决”向多个程序“联动实质解纷”转变;另一方面也探索出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联动、协同配合,从根本上解决“老字号”家族类型商标纠纷、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上图为合议组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谈话

上图为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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