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制度:
商标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对该注册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作出初步审定并公告或部分驳回或者整体驳回决定,并且载明商标驳回理由的一种审查制度。商标注册失败被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商标驳回决定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继续争取商标专用权。(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定时间一般为收件方当地邮戳日期起15天内)
有些绝对驳回的理由也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也是绝对不能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局核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分享给职业商标代理人,听取职业商标代理人的专用意见。听取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意见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商标评审申请书正文;
(6)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Copyright ©壹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